新華網廣州6月12日電(記者葉前)東莞市政府新聞辦12日通報稱,在為期兩個月的集中打擊操縱乞討專項行動中,查處2宗個別人員利用他人乞討的違法案件,依法對3名違法人員作出處罰,未發現致殘兒童逼迫乞討。
  今年3月底,有媒體報道稱,東莞一些犯罪團夥用各種非常手段使人致殘、逼人乞討的問題。隨後,東莞警方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專項打擊行動。
  專項行動中,公安部門對媒體披露的33張視頻行乞圖片進行深入調查後發現,其中29張來源於互聯網,拍攝地點均不在東莞;1張圖片內容查實為2006年當地警方接投訴後到現場調查處理行乞行為;其餘3張仍在進一步核查中。
  據東莞市公安部門介紹,警方核查了2000年以來全市信訪記錄、2004年市救助站成立以來的9萬餘名受救助人員信息、2006年以來全市涉乞討人員接報警信息,查閱了媒體報道前一周有視頻監控的197個乞丐經常出現地點的視頻資料,全面深入摸查線索,並對排查核實的乞討人員逐一建立檔案。
  經排查核實,截至6月10日,東莞全市共有各類乞討人員120名,其中未成年人6名,成年人114名;殘疾人員45名,健康乞討人員75名。
  東莞市公安部門表示,下一步將完善排查和打擊操縱乞討人員違法犯罪工作機制,要求民警發現乞討人員特別是殘疾人員或兒童的,必須做到製作1份筆錄、拍1套照片、打1份指紋、採1份唾液樣本、發1份調查函,詳實掌握乞討人員基本情況,從中發現違法犯罪線索。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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