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中全會的五大亮點與三大關係 
  “由點及面”、“由淺入深”、“摸著石頭過河”的漸進式改革,已被三十五年的改革實踐證明是明智的,也是富有成效的。
  詹國樞
  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,媒體紛紛解讀。此次全會,新意不少,筆者以為,其最為突出者,有五大亮點,而要將全會精神學習好、領會好、落實好,須註意把握和處理好三大關係。
  亮點1

  提出“全面深化改革”總體目標
  此次全會主題為“全面深化改革”。會全通過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。“全面深化”的提法,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,從未有過。
  全面,而非局部,預示著改革將橫向鋪開,不再留下死角。發展和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,各領域之間有著千絲萬縷聯繫,既相互制約,亦相互促進。在某一特定時期,單一領域的改革或可立見成效,但為長遠計,各個關聯領域的整體推進、全面改革,方能達到最佳效果。
  深化,而非淺進,預示著改革將縱深推進,不再遇難輒止。改革是一個漸進過程,剛開始,一般總是選擇“應改”且“好改”的領域下手,剩下有些難啃的“骨頭”,不妨向後擱置。正因此,改革越是向前推進,越容易形成經濟社會發展瓶頸,而所面臨的利益博弈,也會越來越激烈。一味拖延,遲疑不決,只會喪失改革時機。也正因此,此番改革,可謂背水一戰,不留退路。
  全面深化,強調了改革的整體性、系統性和協調性。說明十八大後開啟的新一輪改革,已不再是單兵突進,也不再是倚輕倚重,而是在中國經濟、政治、社會、文化等幾乎所有關鍵領域的全面縱深展開。
  亮點2

  成立“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”
  三中全會召開之前,坊間即有議論和揣測,既然要全面推進改革,需不需要設立一個統領改革諸多事項、類似過去體改委那樣的專門機構?
  會議公報給了人們預期外的驚喜,不但成立專門機構,而且是級別非常高、超越國務院一般部門的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”!
  公報明確指出,改革領導小組具有四項職能,即,總體設計、統籌協調、整體推進、督促落實。
  作為級別如此之高的中央改革領導小組,“總體設計、統籌協調”是題中應有之義,而“整體推進、督促落實”則進一步將其職能由“搞設計”拓展到了“抓落實”,這樣一種創新設計,在過去也是從未有過的。
  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,再一次表明本屆黨中央全力推進各項改革的決心和信心,也表明此番改革更加註重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。
  領導小組成立後,可以改變原來經濟體制改革與其他改革脫節的局面,經濟、政治、社會、文化等各方面改革將統籌考慮,全面推進。
  亮點3

  市場經濟“形成制度體系”
  自1993年黨的十四大提出“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”以來,二十年間,此一體制已經在逐步推進中初具雛形,但是,何時才能形成相對完備的制度體系呢?
  三中全會給出了明確時間表:2020年。
  一年前召開的黨的十八大已明確提出,到2020年,“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”、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”這一經濟發展目標。
  此次三中全會則明確要求,到2020年,“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,形成系統完備、科學規範、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,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”這一制度體系目標。此一目標,既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經濟發展目標相呼應,也與國務院今年3月末公佈的政府職能轉變時間表相吻合。
  由此也為人們給出了一個全新概念,小康社會既有經濟發展指標,也有制度建設指標,包括完善經濟制度、政治制度、法律制度、文化制度、生態制度等,只有二者結合,小康社會的基礎才更加扎實,更加牢靠。
  可以想見,到2020年,小康社會與市場經濟將雙雙攜手,齊頭併進,無疑,中國將實實在在登上一個新的臺階。
  亮點4

  發揮市場的“決定性作用”
  三十五年來中國的改革實踐,從一定意義上說也是一場從“計劃經濟”向著“市場經濟”邁進的偉大變革。市場化的取向是明確還是弱化,是加快還是減緩,往往成為人們衡量這場變革是前進還是後退的一個標尺。
  讓廣大民眾欣慰也讓諸多學者驚喜的是,三中全會將中國改革的市場化取向又往前推進了一步,甚至是一大步,這就是公報所表述的:“建設統一開放、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,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。”
  我們知道,過去對此一向的提法是,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“基礎性作用”。此一提法,最先出現在黨的十四大報告中,後來十五大、十六大報告中均提到“進一步加強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”。黨的十七大報告也提出,“要深化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認識,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”。
  從“基礎性作用”到“決定性作用”,雖只一詞之改,大有深意存焉,它既表明瞭新一屆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市場化改革的決心,也預示著在接下來的改革中,政府職能將進一步在轉變中提高服務功能,簡政放權將成為下一輪政府改革的主旋律。
  亮點5

  建立“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”
  三中全會召開前,人們對“土地改革”議論頗多,也抱有較大預期。全會公報發表,5000字中並未提及“土地改革”,但是,公報提出“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”,此一提法,字面表述雖不一樣,但實際也是“土地改革”的一部分,在觀念和體制上已有很大突破。
  我國現行的土地制度,在城市是國有土地,農村是集體所有制土地,二者處於相對隔絕的兩個市場,農村土地不能進入市場直接交易。
  正因此,地方政府往往以極低的價格從農民手中獲得農村建設用地,轉手後又用城市建設的市場價格售出。導致一些地方政府依賴土地財政,熱衷於“以地生財”、“以地套現”,使得農民被動上樓,被城鎮化。
  在現階段,廣大農民最重要的資產就是土地。建立“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”,將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,將會改變農村建設用地和城市不能公平同權問題。這一問題導致不少地方在農村徵地過程中損害農民應有的財產權利,這樣的不良傾向,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。
  建立“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”,其背後的含義十分明確,就是要改變集體土地先通過地方政府徵地,然後進入市場的狀態。
  接下來的改革,很可能就是農村集體土地直接入市。這在短時間內雖不會完全實現,但收縮政府徵地範圍,最終將達到同地同權同價的目標。
  從全國來看,安徽已經先行一步,在20個縣進行改革試點,預計在2016年前,農用地承包經營權改革基本完成,在此基礎上可能出台全國統一的農村建設用地改革的方案,以實現土地流轉,此項改革,很可能融入城鎮化改革進程之中。
  細讀全會公報,亮點還有很多,如,首次提出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,首次提出深化軍隊體制編製調整改革,首次提出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等,但筆者以為,就全面深化改革而言,上述五大亮點,最為突出,亦最值得寄予厚望。
  把握和處理好三大關係
  三中全會閉幕以後,各地即要轉入對於全會精神的學習、領會和落實,筆者以為,要學習好、領會好、落實好,須註意把握和處理好三大關係。
  其一,務虛與務實。
  仔細閱讀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歷次公報,你會發現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,即,全會公報和隨即公佈的中央各項改革決定,在處理務虛和務實問題上,非常一致。公報和決議,均以務虛為主,主要提出大的方針戰略,指出總的改革走向。對於在此走向前提下具體的改革措施和辦法,一般並不涉及。
  細心的讀者發現,此次三中全會公報中,同樣沒有提及戶籍改革等城鎮化相關的制度改革,也沒有就人們關心的房價和股市問題發表具體意見,這是因為,作為一次全會,其使命更多是務虛,提出宏觀原則,指出總的方向,而不會細微到出台具體政策。此番公報明確提出“市場在資源分配中起決定性作用”,這就暗示,房價股市之類具體事情,且讓市場去解決吧。
  其二,漸變與突變。
  中國改革,多年來走的是一條漸進式改革之路。其基本方法是,凡是推出一項改革,大都有橫向和縱向兩方面考慮。
  從橫向看,先不全面推開,只在一些條件相對成熟的地區進行試點,待試點總結出經驗教訓後,再將經驗盡可能放大、推廣,而將教訓盡可能減小、歸零。
  從縱向看,剛開始,推進的速度不是太猛,進展不會太快,先從表層進入,層層深入、遞進,遇到難點和一時啃不下來的“硬 骨頭”,則先放一邊,另作它議。
  如此“由點及面”、“由淺入深”、“摸著石頭過河”的漸進式改革,已被三十五年的改革實踐證明是明智的,也是富有成效的。
  明乎此,我們在把握改革的節奏上,就應該心中有數,註意把握度,既不要在橫向上鋪得太寬,十個指頭摁螞蟻,一時顧不過來,又不要在縱向上沖得太猛,一個心眼單兵突進,首尾難以兼顧。
  其三,頂層與基層。
  改革到底需不需要頂層設計?是從下而上還是自上而下?三中全會前曾引起一番爭論。
  其實答案是明確的。任何改革,只要涉及全局性,涉及政治、經濟、社會、文化等領域,都必須是有項層設計的。至於頂層設計的思路從何而來?無一例外,又都是從基層實踐中來。
  正因此,強調頂層設計,並不等於否定基層的改革實踐,而且,只有符合基層改革實踐、經得起實踐檢驗的頂層設計,也才是真正有全面指導意義的設計。否則,看上去再完美、再符合邏輯和理論,這樣的頂層設計也是空中樓閣,中看而不中用。
  同樣道理,當中央有關改革的頂層設計出台後,接下來必須做而且更加重要的即是要有基層實踐的配合與落實。
  全面深化改革有總體目標有了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立了,下一步具體怎麼走?如何全面,怎樣深化?最終還得以落實在基層為檢驗標準。
  中國改革開放已經走過三十五個年頭,一次又一次三中全會,一次次帶給人民希望、信心和力量。人們有理由好奇且滿懷感情地憧憬著,再過五年、十年,我們的祖國將是一番什麼景像?
 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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